一、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单位:万元
项 目 |
决 算 数 |
合 计 |
4.5 |
因公出国(境)费 |
|
公务接待费 |
0.5 |
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|
4 |
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|
4 |
公务用车购置 |
|
二、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绩溪县残联2014年度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.5万元。其中: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.5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公务接待费支出0.5万元。主要用于接待上级、兄弟县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,包括来宾食宿费等。在公务接待中,贯彻党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,严格执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》(绩办〔2013〕34号)规定。
(三)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万元,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、维修费、租用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,用于日常公务、监督检查、政策调研等。2014年,绩溪县残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。
绩溪县残联
2015年9月 6日